
3月23日,羊城晚报记者从当事人“papi妈妈”李女士处获悉,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将于3月24日下午2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审。
“本次庭审共有5位受害人提起民事上诉,在本次二审中,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受害犬作为伴侣动物的价值意义,以及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是否能够予以支持。”李女士表示。
羊城晚报此前报道,2022年9月14日,在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内,李女士13岁的西高地犬Papi被小区内某男子投毒致死。据统计,当天小区共有11只狗狗中毒,其中9只死亡。
2023年10月26日,该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,一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,未当庭宣判。
2025年12月11日,在经过9次延审后,该案公开宣判,被告人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,被告当庭表达上诉意愿。
2025年12月18日,包括当事人李女士在内的10名受害人联合提交的刑事抗诉申请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驳回。《抗诉请求答复书》显示,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一审判决“认定事实准确,定性正确,量刑适当,决定不抗诉”。
2025年12月30日,李女士透露,上诉期已截止,据她了解被告人张某华最终没有提出上诉。
该案一审判决书中写道,近年来,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。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。面对矛盾纠纷,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,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,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。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,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,并非投毒者、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。和谐、法治、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。社区安定、社会和谐包含人与人、人与动物、人与环境多个维度的和谐共生,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、遵纪守法和理解互助。
文|记者 王隽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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